Sunday, December 21, 2008

我的台北之行。。。

最近我在兩個星期之內去了三個國家。澳門,香港及台灣。不用質疑的我最愛當然是台灣。那當然我愛上台灣是因為我最愛的五月天。我也愛台灣的天氣,漂亮的風景,熱情的在地人及好多好多。。。

我此趟的台北行是與小羽同行。一個主要目的 - 五月天[十萬人演唱會]十二月的13及14號。。。 次要目的- 吃喝玩樂!!

我和小羽逛逛過九份,金瓜石,基隆,看過大半個台北,台北101,也看到了堪稱是北台灣最恐怖的房子,敲了基隆的千禧鐘,走進了基隆的觀音娘娘裡,陰陽海,台灣偶像劇“轉角遇到愛“裡的日式房子,看到了世界上最重的黃金(是真的嗎?),士林夜市,宮崎駿”神隱少女“的其中畫面,連續兩天到Stay Real 買啊信設計的Tee。。。。。

最最最重要的當然是13及14號的演唱會! 這是我此趟的最大收穫! 也是最難忘的回憶!不會忘記第一天到到達中山足球場的壯觀場面,好幾萬人圍著足球場排隊兌換入場手環。也不會忘記我們是如何千辛萬苦的兌換手環,坐在足球場對面的圓山公園等待入場,而且一等就是好幾個小時。記得第一天晚上的風好大,台北的冬天還真的好冷啊。。

終於終於入場了,可惜沒看到開場部份。不過沒關係,我依然瘋狂的融入整個演唱會。50000人!是五萬人耶!全場瘋狂地歌迷,一大片的藍海,50位附中的吉他社同學,還有第一天的盧廣仲,第二天的林宥嘉及陳珊妮嘉賓。。。整整三個小時演唱會,再冷的空氣再強大的風都被五月天“爆肝”的演唱融化成熱空氣了!

在台灣看演唱會及在新加坡看演唱會是完全不同的。在台灣有煙火,華麗(或者應該說是不可思議)的舞台,歌迷漏夜排隊,壯觀的現場,滿場密密麻麻的人群,工作人員。。。還有好多好多。。 最重要的,在新加坡不可能有五萬人的演唱會。這也是我心甘情願的從新加坡飛到台北看五月天的原因之一。

昨天好友Cat msn我說為甚麼突然間到台北了?當她知道我去看五月天,她單刀直入的說我已不是年輕妹妹怎麼還這麼崇拜藝人呀? 我跟她說其實如果一個人喜歡音樂,那是沒有年齡之分的。我就是喜歡五月天的音樂,喜歡他們的才華,更喜歡他們的創作,喜歡他們將更多喜歡音樂的人聚在一起,無任在那裡,在台北的冬天裡,在新加坡的熱天氣裡,在世界任何一個地方,只要喜歡五月天的音樂,那就沒問題了吧。盡情的吶喊,盡情的享受吧!

我希望我的後。青春期到我很老很老時都仍然有五月天的音樂陪伴我。

1 comments :

  1. Anonymous said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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